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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洛杉磯修行在紅塵研習營有感
(文/美國護法總會 高實琪)
六月三日、四日法鼓山在美國西岸各地分會的召集人、幹部、以及熱心的法鼓人,齊聚在洛杉磯分會道場,參與由果謙法師主講的「修行在紅塵」研習營。除了法師不辭辛勞遠從紐約來到洛杉磯關懷分會的精神,讓人深深感動之外,從西雅圖、舊金山、拉斯維加斯等地遠道而來的師兄師姐們,更是毫不保留地把他們堅定的支持與經驗分享給在洛杉磯的法鼓人,這種情誼,實在讓人難忘。這次有幸能夠參與這個盛會,讓我這非常資淺的法鼓人,對整個法鼓山的精神與傳承,有了更深的認識與信心,也讓許多資深的法鼓人有了一次溫故而知新的機會。所以,此次的研習營對所有的學員而言,除了有充電的作用之外,更深深凝聚了法鼓人的向心力,讓大家在宣揚佛法這條路上,腳步更堅定、內心更踏實,它的意義實在非常深遠。
在星期六的早晨,果謙法師首先就介紹了維摩經這部大乘經典中非常殊勝的一部傑作,介紹它的目的,其實就是點出了這次研習營的主題,勉勵所有的在家居士,能夠效法在紅塵中修行的維摩詰菩薩,雖身居萬丈紅塵之中,仍能心出三界外,不著欲界的五欲,不住色界、無色界的世間禪定之樂,一心要把這個不清淨的世界,轉為清淨的佛國淨土。如果人人都能夠心中清涼自在,沒有瞋愛、取捨、善惡、好壞等的分別心,也不受境界影響,達到「心淨」,人間自然就沒有紛爭、煩惱,能夠成就莊嚴淨土。這就是為什麼法鼓山要推動在人間建設清涼淨土,推廣生活化的佛法,深入人間、關懷社會的最主要目的啊!師父曾經講過:「說法不靠嘴,修行不靠腿。」其實就是真心希望我們所有的在家居士能夠在生活中修禪定,在紅塵中實踐佛法,既然我們自稱為學佛者,就應該時時放下自己,學習佛的慈悲喜捨,唯有把佛法應用在處理日常繁瑣的大小事中,才是真正修行的開始。否則,如果只能在禪坐時不動如山,一下了坐就仍然起許多煩惱心,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又一一呈現,那麼禪坐時的清淨就並非真正的清淨了。但是,也正因為我們是在家人,深處在五光十色、充滿權、利、名、位的外在環境當中,所以我們更有機會來親身實踐佛法、驗證佛法、隨時檢視自己修行方向、惕勵自己不退轉,並能夠深入眾生群中來宣揚佛法,幫助他人也能建立心中淨土。入世於人間,將人提昇到佛的層次,正是我們在家居士責無旁貸的人生目標啊!這也正是法師介紹維摩經的根本目的所在。法師的用意,既深遠又充滿了期許。
在這次的研習營中,果謙法師特別將「法鼓宗」的歷史、傳承做了一次詳盡的說明,讓原本懵懵懂懂的我對法鼓山禪佛教有了更清楚的認識。
師父是承接印度佛教根本思想,肯定藏傳佛教優良面,卻以漢傳佛教作為立足點,漢傳佛教之好是好在有其消融性、包容性、適應性、人間的普及性以及社會的接納性。因此我是將印度佛教(包括巴利語系)乃至藏傳佛教引為漢傳佛教的源頭活水,來滋潤助長漢傳佛教的發揚光大於現今及未來的世界。
會中特別有人問法師,法鼓山與其他禪宗道場到底有何不同,如果別人問起,我們該怎麼回答,以說服別人來參與法鼓山的禪修活動呢?法師的回答讓我非常欽佩,他告訴眾人,我們不必去說別人的不好,只需要強調我們自己的特色,讓別人親自來體驗參禪的樂趣與法鼓人的真誠,並且不斷提昇自己的品質,在生活中實踐佛法,時間久了,別人自然會體會法鼓山吸引人的特出之處。我想,法師的答案,正代表了法鼓山的基本精神:以包容和利他來考量事情、以慈悲與智慧來處理問題,我們若堅持以這樣的方式來做人處事,就真的沒有敵人、自己不起煩惱也不會為他人製造煩惱了。法師的開示,讓我這個佛法初學者,受益良多。
第二天法師將法鼓山的開山觀音、來迎觀音、祈願觀音與法鼓山的因緣詳細說明。下午,法師提議全部與會者一起念大悲咒,回向給眾生。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念大悲咒,雖然我的節拍跟不上、內容完全不懂,可是我感受到了大悲咒中那種慈悲為懷、無緣大慈、同體大悲的精神,也領會到眾人齊心合力念大悲咒時無上的願心與願力,因為那不是為了自己,而是為了眾生呀!師父正是本著這樣的信心與願心,開創了法鼓山,積極推動三大教育、四種環保,到現在雖然身體病痛纏身,仍然沒有絲毫退轉。師父的弘願:「急須要做、正要人做的事,我來吧!」深深感動了在場的所有法鼓人,不論是資深的法鼓人,還是初學者,都大聲地跟著法師立下同樣的弘願,希望自己能成為師父弘法的好幫手,擔負起淨化人心淨化社會的大任務。
最後,就在果謙法師與師父在西方的法子Gilbert
Gutierrez的帶領下,大家一個個點亮象徵傳薪、信心、願心的心燈。手捧心燈,就代表了對建立佛國淨土充滿信心、對師父許諾承擔責任的決心、也對度化眾生發下慈悲的願心。禮成之後,大家離情依依,兩天的時光雖短暫,卻也產生了一種難以言喻的共修之情,雖然心中有些不捨,但是彼此心心相惜,因為知道在學佛的路上不再覺得孤獨,隨時有人攜手相伴能夠互相惕勵、彼此支持。但願我們所有人的信心與願心都能像師父一樣,永不退轉,生生世世都能聽聞佛法、行菩薩道,為學習無量法門、成無上佛道盡一切心力。
(文/美國護法總會 高實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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