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百法明門論」提要–繼程法師主講
林果開
九月十九日及二十日,
LA分會有幸邀請到繼程法師來講課兩天,
為我們講「百法明門論」的要點, 也做了精闢的佛法開示.
由於居住於馬來西亞的繼程法師,
近年來多半在歐洲、美國、臺灣各地演講或帶七天以上的禪修, 而很少講課了,
使我們更珍惜這次聽課的機會.
去年四月法師來給我們做禪修指導時, 在他著作的多本結緣書中,
就包括了「百法明門論講錄」,
只要詳讀此書必可明瞭此論作.
“唯識學”分析我們身心的詳細運作狀態,
世親菩薩著作的「百法明門論」是唯識學的重要論典,
涵蓋了一百個法的名相. “百法明門”之義為:
如果我們能明瞭百法,
將每一法及其所牽涉到的問題弄清楚, 而有了百法的智慧,
就能進入大乘的法門, 對唯識學就會有相當的了解.
“百法”即宇宙萬有的現象及作用.
「經」是佛說,「律」是佛制,「論」是祖師們解釋經與律的典籍.
本論是一部使我們能了解百法的論作,
而知世間是什麼樣, 是怎麼一回事.
此論典可簡言為兩部分,
第一部分的「如世尊言」是作者根據佛陀世尊所說的法寶,非常恭敬的寫此論作.
第二部分的「一切法無我」可說是本論的中心點,
也可說是唯識學的中心. 佛陀所說「三法印」中的「諸法無我」法印,
就是在講「一切法無我」.「我」有三個含義,
即主宰、獨一、永恆不變.
既然宇宙人生可分為一百種,
若是我們從一百法中找不到一個能主宰的、獨一的、永恆不變的個體,
就足以說明一切法都是無我.
此論是一本佛教心理學的書,
其「五位百法」將一百個唯識名相, 分為五個類別:
心法、心所法、色法、心不相應行法、無為法.
前四類均為「有為法」即「世間法」, 共有九十四個名相.
「無為法」即「出世間法」, 有六個名相.
百法的排列有著一定的次第,
位居第一法的是『心法』, 因為心識的作用最大–諸法唯心造,
萬象由心所現. 當一個人沒有心識作用時,
就己死了. 即使身體各器官還存在,
卻產生不了作用, 而外在的一切,
也對他產生不了影響.
『心法』又分為「心或心王」及「心所法」兩種.
「心」或「心王」是心法的主體, 即八識,
前五識為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 舌識、 身識,
第六識為意識, 第七識為末那識,
第八識為阿賴耶識, 是根本識.“唯識”即指唯有神識(阿賴耶識)在輪迴.
唯識最主要的部分就在第八識.「心所法」即依心而起的心理作用,
與心相應, 互不能相離.
當心接觸外境時, 必須與心所法同時生起,
否則心就不能對外境(外塵)產生了別(認識、分別)的作用.
比如蠟燭是心, 火是心所法.
要將火點上去, 蠟燭才有照亮的功用.
而離開了蠟燭, 就沒有了火光.
睡覺時, 心所法不生,
故心就沒有作用, 醒來時心所法生起,
與心相應, 認識的作用又再生起.
可見「心」並不是單獨生起, 而是要靠許多法.
心只是了別的作用, 沒有獨立的個體,
這剛好符合了「緣起」法. 心離開了心所法的資助,
就沒有作用, 依此而可了解到緣起性空的道理.
「心所法」包括了五十一種心理作用.
依作用之不同而分為六類:
遍行、別境、不定屬於無記性(沒有善惡分別)的三類,
其餘三類為善、煩惱、隨煩惱.
「善心所法」有十一種: 信、精進、慚、愧、無貪、無嗔、無癡、輕安、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.
「惡心所法」(煩惱、隨煩惱)
有二十六種:
貪、嗔、癡、慢、疑、不正見、忿、恨、惱、覆、誑、憍、害、嫉、慳、無慚、無愧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昏沈、掉舉、失念、不正知、散亂.
我們應著重在善、惡心法的了解,
因為這對我們的道德修養有著太重要的關係了.
我們要以分析、觀察心理的活動來資助我們的修養, 先去分辨是非與染淨,
進一步消除不好的心理, 引發善的心理,
才有可能修習戒、定、慧.
佛教心理學不只是為了瞭解心理活動, 它的一個特點就是把善心所法如法發揮,
把惡心所法(煩惱)斷除,
才能轉染成淨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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