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百法明門論」提要–繼程法師主講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林果開

 

九月十九日及二十日, LA分會有幸邀請到繼程法師來講課兩天, 為我們講「百法明門論」的要點, 也做了精闢的佛法開示. 由於居住於馬來西亞的繼程法師, 近年來多半在歐洲、美國、臺灣各地演講或帶七天以上的禪修, 而很少講課了, 使我們更珍惜這次聽課的機會. 去年四月法師來給我們做禪修指導時, 在他著作的多本結緣書中, 就包括了「百法明門論講錄」, 只要詳讀此書必可明瞭此論作.

 

唯識學分析我們身心的詳細運作狀態, 世親菩薩著作的「百法明門論」是唯識學的重要論典, 涵蓋了一百個法的名相. “百法明門之義為: 如果我們能明瞭百法, 將每一法及其所牽涉到的問題弄清楚, 而有了百法的智慧, 就能進入大乘的法門, 對唯識學就會有相當的了解. “百法即宇宙萬有的現象及作用.

 

「經」是佛說,「律」是佛制,「論」是祖師們解釋經與律的典籍. 本論是一部使我們能了解百法的論作, 而知世間是什麼樣, 是怎麼一回事. 此論典可簡言為兩部分, 第一部分的「如世尊言」是作者根據佛陀世尊所說的法寶,非常恭敬的寫此論作. 第二部分的「一切法無我」可說是本論的中心點, 也可說是唯識學的中心. 佛陀所說「三法印」中的「諸法無我」法印, 就是在講「一切法無我」.「我」有三個含義, 即主宰、獨一、永恆不變. 既然宇宙人生可分為一百種, 若是我們從一百法中找不到一個能主宰的、獨一的、永恆不變的個體, 就足以說明一切法都是無我.

 

此論是一本佛教心理學的書, 其「五位百法」將一百個唯識名相, 分為五個類別: 心法、心所法、色法、心不相應行法、無為法. 前四類均為「有為法」即「世間法」, 共有九十四個名相. 「無為法」即「出世間法」, 有六個名相. 百法的排列有著一定的次第, 位居第一法的是『心法』, 因為心識的作用最大諸法唯心造, 萬象由心所現. 當一個人沒有心識作用時, 就己死了. 即使身體各器官還存在, 卻產生不了作用, 而外在的一切, 也對他產生不了影響.

 

『心法』又分為「心或心王」及「心所法」兩種. 「心」或「心王」是心法的主體, 即八識, 前五識為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 舌識、 身識, 第六識為意識, 第七識為末那識, 第八識為阿賴耶識, 是根本識.“唯識即指唯有神識(阿賴耶識)在輪迴. 唯識最主要的部分就在第八識.「心所法」即依心而起的心理作用, 與心相應, 互不能相離. 當心接觸外境時, 必須與心所法同時生起, 否則心就不能對外境(外塵)產生了別(認識、分別)的作用. 比如蠟燭是心, 火是心所法. 要將火點上去, 蠟燭才有照亮的功用. 而離開了蠟燭, 就沒有了火光. 睡覺時, 心所法不生, 故心就沒有作用, 醒來時心所法生起, 與心相應, 認識的作用又再生起. 可見「心」並不是單獨生起, 而是要靠許多法. 心只是了別的作用, 沒有獨立的個體, 這剛好符合了「緣起」法. 心離開了心所法的資助, 就沒有作用, 依此而可了解到緣起性空的道理.

 

「心所法」包括了五十一種心理作用. 依作用之不同而分為六類: 遍行、別境、不定屬於無記性(沒有善惡分別)的三類, 其餘三類為善、煩惱、隨煩惱. 「善心所法」有十一種: 信、精進、慚、愧、無貪、無嗔、無癡、輕安、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. 「惡心所法」(煩惱、隨煩惱) 有二十六種: 貪、嗔、癡、慢、疑、不正見、忿、恨、惱、覆、誑、憍、害、嫉、慳、無慚、無愧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昏沈、掉舉、失念、不正知、散亂. 我們應著重在善、惡心法的了解, 因為這對我們的道德修養有著太重要的關係了. 我們要以分析、觀察心理的活動來資助我們的修養, 先去分辨是非與染淨, 進一步消除不好的心理, 引發善的心理, 才有可能修習戒、定、慧. 佛教心理學不只是為了瞭解心理活動, 它的一個特點就是把善心所法如法發揮, 把惡心所法(煩惱)斷除, 才能轉染成淨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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